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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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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江西洪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8 08:06:11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根据上述规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的软件登记机构,负责全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具体工作。著作权人或者代理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可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如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另外,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其中,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有两种交存方式:(一)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二)例外交存:可以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具体提交方式如下: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可参照上述方式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申请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主要证明文件包括: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缴纳申请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撤回申请。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为20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电子书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手机上面可以看的书,电子书也是最近这几年才受到大家喜欢的,毕竟看起来是比较方便的,我们都知道大部分的电子书是需要付费的,那么传播付费下载的电子书是否侵权?这个问题在下面的文章中小编已经为大家做了介绍,想要了解的朋友请认真阅读文章内容吧。传播付费下载的电子书是否侵权?

1、购买书籍仅仅是取得书籍的所有权,未与著作权人形成合意并且明确授权或者依据著作权人单方意思许可或者转让权利的,并不意味着附着在书籍载体上的著作权也一并概括或者具体的转移。假设在没有《著作权法》第22条对于合理使用的规定,那么将书籍电子版复制若干并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可能触犯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复制权。

2、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2)项的规定,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3、而复制权,根据第1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4、电子书籍因其载体的特殊性,于没有版权保护措施的状况下,致使复制书籍内容在网络时代变得更加便利。并且一旦复制成本下降,则导致著作权人包括发行在内的经济利益极易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作为对著作权利人的救济,法律明文规定,权利人未许可他人复制或者转让复制权且不具有合理使用的情形下的,任何人不得实施针对其作品的复制行为。同理,读者或者电子书籍的所有人,在前述情形下,也不得将作者作品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网络硬盘或者其他网络空间。否则著作权利人有权要强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请求赔偿损失。

传播付费下载的电子书是否侵权?其实这些问题对于那些喜欢看电子书的朋友都应该了解一下,难免会让我们在下载电子书的时候会出现侵权的问题,在以上的文章中小编针对这个问题已经为大家做了介绍,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如何确定照片的著作权保护范围?摄影师喜欢著作权吗?摄影作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有很多版权的摄影作品,那么如果我们想享受著作权应该满足什么条件呢?摄影师的照片享受著作权吗摄影师的照片享受著作权中国的“著作权”明确规定摄影作品的所有者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获得报酬。

对于摄影师来说,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通过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来获得报酬,必须以他们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即版权,具有不同的含义)为前提。摄影作品版权的所有权对摄影师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你向图片市场出售不拥有版权的摄影作品,你将不会赢得任何利润,这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许多摄影师会问:版权不属于我吗?我们应该知道,判断照片版权所有权的最终依据是相关的著作权法则。中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谁是法律意义上的作者?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种情况:

(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三)没有相反证据的,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作者。

拍同样的照片是侵权行为吗?不要侵犯你朋友的著作权摄影。另一方只使用你朋友的想法,这个想法本身不受著作权法律的保护。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当创造性以一种风格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它就构成了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这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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