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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文字著作权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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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文字著作权费用是多少?

作者:江西洪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3 08:33:41

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权利范围、软件用途,技术特点,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

一、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注册用户名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修改、打印,用户名和密码一定要保存一下,以备将来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要修改信息时所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权利范围、软件用途,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2、将填写完的软件著作权申请表打印准备材料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若希望多交文档,每多交一种文档需增加文档费),要图文并茂,软件的每个功能基本上都要涉及到。3、身份证明(1)著作权人为个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工作单位,可以要单位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也可以个人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在官网上可下载),著作权人为单位,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其他证明文件: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递交文件,将以上材料提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经审查无误后,受理员将在软件著作权申请书上盖章,然后到去缴费,拿到受理通知单,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按照规定,在取得受理通知单30个工作日可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要多久软件著作权申请普通件的出证时间是45-60个工作日,也可以申请加急,不过需要支付加急费用,加急费的标准为:最快1天就可以出证加急费需协商,5个工作日--3700元,6-10个工作日--2700元,11-15个工作日--2200元,16-20个工作日--1500元,21-25个工作日--1200元,26-30个工作日--900元,31-35个工作日--800元。

对于软件服务提供商而言,经常需要和不同客户签订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提供软件使用许可服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那么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主要条款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主要条款包括许可内容、许可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一、许可内容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的软件、许可类型等内容。许可内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正确的许可软件全称和版本号。在签订合同前,建议检查合同中的软件全称和版本号是否已经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

2)软件使用许可的类型,即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还是普通使用许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3)软件使用许可的许可权利、许可方式和数量。明确是按用户数许可、使用时间许可还是按客户范围许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

二、许可费用及支付方式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付酬标准由双方约定。许可费用及支付方式内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许可费用的总金额以及费用包含哪些内容。使用许可费用是否包含现场服务费、差旅费、首年年度服务费等。使用许可费用是否是含税价格等内容。2)许可费用的支付方式。约定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支付费用的时间以及需要满足的条件等内容。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实施软件使用许可涉及双方的工作配合,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许可方交付软件的方式、地点、时间、交付物等内容。许可方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将许可软件交付被许可方。2)技术支持服务的内容和标准。软件交付被许可方使用后,许可方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服务还包括售后服务,是否包含现场安装培训服务,是否包含软件的升级服务。售后服务的标准,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和响应方式等内容。3)对于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需要约定进行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配合、费用承担等相关内容。平台提供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备案服务。4)对于有时间限制的使用许可,约定使用许可时间到期后,被许可方需要销毁软件以及软件的复制品。四、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归属是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重要内容,明确软件的知识产权归谁所有。1)知识产权归谁所有,被许可方通过本合同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权利内容。2)被许可方是否有软件分许可的权限,是否还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

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即一方违约或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内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约定软件未按时按质交付的违约责任。2)约定许可费用未按时支付的违约责任。3)约定被许可方违反知识产权约定的违约责任。4)有时候被许可方会要求约定许可方的软件本身存在知识产权瑕疵的违约责任。

发行权和发表权的区别

一、发行权和发表权的区别

1、概念上的区别。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发行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便是采纳了发行权的狭义概念。

2、发行次数区别。发表权的行使只能有一次,作品的发表,应当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如果作品已经出版或者将作品展览过,说明作者已经行使过发表权了。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并且不仅仅为作者享有。

3、继承区别。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于作者的性质,不能转让和继承。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发行权则没有继承的说法。

二、发行权属于著作权吗

发行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财产权利。出版权是合同约定的。发行权是公开出售创作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常被认为包含在复制权之中,但实际上发行权应视为一种单独的权利,并给予著作权保护。作者不仅有复制作品的权利,而且也有权决定复制品的发行,如发行的数量、价格和地理区域等问题。对于电缆电视之类的新传播技术来说,作者如何行使发行权是相当重要的。

在有些国家,法律保护作者的发行权,但又实行了特殊的限制发行权只能行使一次,随后权利即穷竭。另一些国家则不对发行权作任何限制,以致作者或其他版权人可以永远控制这项权利,从而衍生出另一项特殊权利最终权,多数国家认为承认最终权会使版权保护水平过高,因而是不必要的。著作权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

三、发表权的特点

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不发表作品权,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不公开的权利。发表权的行使只能有一次,作品的发表,应当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如果作品已经出版或者将作品展览过,说明作者已经行使过发表权了。

发表权应当由作者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将其发表权转移给作品的合法使用者行使。对于作者死亡以后尚未发表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2018最新版权侵权行为有哪些?版权侵权如何赔偿?

现如今,各个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强烈,而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版权,这是一种受法律全面保护的权利。那版权侵权的行为有哪些呢?又该如何赔偿呢?别急,小编马上为您解答。

一、版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版权侵权赔偿侵犯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为应当有以下赔偿:(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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